澎湖縣103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實施計畫
望安鄉國民中小學教師臺灣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加強班增能研習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11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109323號函。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
二、目標:
(一)藉由認證加強班增能研習,提供參與研習者了解閩南語認證方式和內容。
(二)透過認證加強班增能研習,輔導教師參加閩南語之認證。
(三)經由認證加強班增能研習,提昇教師閩南語認證通過率。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澎湖縣望安鄉望安國民小學
四、參加對象:望安鄉國中小全體教師
五、辦理日期:民國103年5月21日(星期三)、6月11日(星期三)。
(一)課程表(如附件一)
(二)研習方式:授課、模擬認證。
六、辦理地點:望安國民小學視聽教室
七、辦理內容:
本鄉因屬於二、三級離島,且五所中小學分屬三座島嶼,為符合教育部對於本土語言授課教師需通過認證之規定,並確保望安鄉各國民中小學閩南語授課師資的不虞匱乏,加強教師對「臺灣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實施計畫的了解,因而辦理此研習,使教師明白認證內容和方式,並鼓勵教師踴躍參與認證。
八、報名日期:請於103年5月16日前至「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網址:http://www3.inservice.edu.tw)線上報名。
九、經費來源:教育部103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計畫經費。
十、考核與獎勵:
(一)依計畫進程落實各項工作內容,並依教育部縣(市)申請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補助款執行情形一覽表定期進行檢核,管控進程,以落實計畫之完整與時效。並隨時配合上級機關組成之訪視小組,接受督查與指導。
(二)參與本案盡責及有功人員,於活動或計畫結束後,由本校呈請權責主管單位予以敘獎。
十一、本計畫奉教育部核定後實施,如有修訂時亦同。